二○一一年四月六日星期三 20:30起寫 擬於04\07(四)遞寄
致 台中市政府胡市長志強、訴願會、國家賠償委員會、人事評議委員會
副本:監察院內政委員會、台中地檢署張斗輝檢察長
案由:為請查復訴願人夏興國之夏列四合一行政救濟案的案件進行情形事;並請速為審議決定:
副本:監察院內政委員會、台中地檢署張斗輝檢察長
案由:為請查復訴願人夏興國之夏列四合一行政救濟案的案件進行情形事;並請速為審議決定:
說 明 :
一、拙愚即是訴願行政救濟聲請人夏興國在100年02月上中旬分別以郵寄、親自遞送方式就:
1 . 后里區戶政事務所犯法瀆職公務員的違憲違法犯行請予四合一(訴願\公務監督\國家賠償請求\懲戒違法公務員)行政救濟案
2 . 豐原地政事務所違法失職公務員的違憲違法犯行請予四合一(訴願\公務監督\國家賠償請求\懲戒違法公務員)行政救濟案
請予查復案件進行情形並速予審議決定之,以資行政救濟之準據。
二、倘若貴座(胡志強市長)\鈞會(台中市政府訴願會、國家賠償委員會、人事評議委員會)並未收到上開書狀者,請分別向.后里區戶政事務所、2
. 豐原地政事務所調取上開四合一行政救濟書狀之,並請速為審議決定。
三、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致 台中市政府胡市長志強、訴願會、國家賠償委員會、人事評議委員會 公鑑
副本:監察院內政委員會、台中地檢署張斗輝檢察長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04 月 07 日
拙愚 夏興國 敬筆二○一一年四月六日星期三11:21:00 PM寫畢
附件一:后里區戶政事務所100年02\11之就系爭四合一行政救濟案之收文章
附件二:豐原地政事務所收文字號:1 .
100年02\11收文之100001413號者
2 . 100年02\15收文之
10001527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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