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 星期二

為就 鈞院(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子股王政傑承審法官)101年05\03所為(屏院崑潮民子101潮簡救字第3號)書函,茲於函示之五日期間內內提起相關補正事項與聲明聲請救濟事件,請予踐行司法救濟事,並請准予對訴訟裁判費以及抗告裁判費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及相關費用事:

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夜市生意的期日及相關事項\對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101潮簡救3號)聲請訴訟救助事件之聲明與聲請救濟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doc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星期六2:45:08 AM起寫、  擬於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之0514(一)期日


致  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子股王政傑承審法官(101潮簡救3號)  鈞鑑:  

案由:為就  鈞院(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子股王政傑承審法官1010503所為(屏院崑潮民子101潮簡救字第3號)書函,茲於函示之五日期間內內提起相關補正事項與聲明聲請救濟事件,請予踐行司法救濟事,並請准予對訴訟裁判費以及抗告裁判費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及相關費用事:

         訴 訟 聲 明 及 救 濟 事 項:
1.. 鈞院承審之(101潮簡救3號)個案事件請准為所請訴訟救助聲明與聲請救濟各事項
2 .
聲請鈞院裁定准為訴訟救助之訴訟費用等應准為訴訟救助法律扶助救濟事
3.  
訴訟裁判費用應由對造當事人負擔之

起訴人\訴訟救助聲請人即是系爭事件之犯罪直接被害人:
夏興國 (       )
5 8 0 7 0 4    1 2 0 9 9 4 0 1 2 
Uranusreleo ~~ Do Best & Most ~~  For The COMMONWEALTH & COMMONEARTH!
華夏御乾終將奮起,展現~~國主之風\仁者風範\義人典範~~為了建構
大同世界公義天下人間淨土衡陽理而持志不懈\恪進所能\鞠躬盡瘁!
拙愚夏興國的聯絡方式與候教處為:
(其他:詳卷)

原國賠義務機關:屏東縣潮州鎮公所
法定代表人:
相對人即是被訴人:(均詳卷)


事實、理由與證據

一、二○一二年五月拾壹日星期五收受書類書函目錄頁
17.
屏院(潮州簡易庭)
1010503
101潮國簡1
子股
林天化書記官
1010528日下午0300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應到處所:潮州簡易庭一樓第一法庭
18.
屏院(潮州簡易庭)
1010503
屏院崑潮民子101潮簡救字第3號函
子股
王政傑
請於文到五日內補正說明欄所列事項,請查照。  說明:本庭受理(101潮簡救3號)訴訟救助事件,認有夏列事項應予補正:請補正「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證明(例:低收入戶證明、財產證明等)。

茲於法定期間內補正暨聲明聲請救濟,請予踐行司法救濟事,並請准予對訴訟裁判費以及抗告裁判費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及相關費用事:

二、關於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
查:民事訴訟法「訴訟救助」之旨及立法理由:為落實訴訟救助制度之功能,避免因當事人因支出訴訟費用而致生活陷入困窘,難以維持自己….之基本生活,….明訂法院於認定當事人有無資力之出訴訟費用時應斟酌當事人….基本生活之需用。亦有司法院大法官(釋229號)解釋在案可稽!
茲將最高法院所為關於訴訟救助的相關判例判決意指列述如夏:
1.
29179):當事人….如無籌措款項用已支出訴訟費用之信用技能者即為無資粒支出訴訟費用
2
43台抗152):然所謂無資力係指窘於生活且缺乏經濟之信用者而言。
3.其他(引用民訴法關於訴訟救助之相關判例及附件影印者)
引用原再審之訴起訴案之關於聲請訴訟救助的事實理由證據及相關附件。
引用:1.最高法院民事庭應依據(91台聲108)裁定及2.台高院(96321號)裁定之旨係指:
A.管轄法院/承審法官應依據職權依據聲請調查聲請人夏興國之無資力相關事實事證,此亦屬承審法官英合法調查證據作為認事用法裁判基準
B.
本人的無資力不情陷狀的事實依舊,且每況愈下….,應有飲用之必要,且應依據(釋2860)之旨,拘束性質相同(聲請訴訟救助個案)的各審級裁判規範效力本人就連0526早上發生交通事故,相關醫療費用也是由戶籍所在地之台中市后里區厚里里、厚里區公所以急難救助社會救助、里長開立無資力負擔醫藥費\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的個案救濟(附件一、二)~~舉重明輕~~請准予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之個案救濟。
綜上,原審法院、抗告法院應准為所請之訴訟救助相關聲明與聲請救濟事項

三、本人無資力負債負資產的不情陷狀,事實上連舉債度日的經濟信用亦罰匱,依據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訴訟救濟權之本旨、民訴法及法扶法關於法官協助法律扶助之救濟義務,誠請鈞院准為本件所請救濟事項 俾符憲法保障人民訴願/訴訟救濟權、承審法官應依法審判裁判 不得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權利法益之憲治法治義務

四、茲將無資力\負債\負資產..不情陷狀之事實理由證據列述如夏:
1 .
(附件一):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所製發的夏興國99100年度的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均是『零元』、『零筆』。
2 . (附件二):中央健保局(中區業務組)將本人列入「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的協助對象的相關函文:
A . 1001216健保中字第1004074109號函:將本人列入「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的協助對象
B . 1010102健保中字第1004074144號函:有關本人陳情係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協助對象,已向戶籍所在地之后里區公所申辦救濟乙案,負請查照。
C . 1010418.健保中字第1014075193號函:本人申請經濟困難認定乙案(案號:28400),業經本局核定符合資格,請依據說明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中區業務組或所屬聯絡辦公室辦理抒困基金貸款,請查照。
D . 1010507 健保中字第1014010824號函:有關本人申請轉介公益團體補助健保費乙案,覆如說明二,請查照。(說明二:….。又台端101年至6月健保費,業已轉介高雄市健康慈善會協助代繳。
3. 其他:引用相關書狀及其卷證。
夏興國為獨立戶\個人戶,因為冤獄劫難12年,於990813日脫離冤獄狀態迄今年餘仍無法覓得工作,亦因前述冤獄劫難致使夏興國處於無資力\無工作收\負債\負資產的不情陷狀(引用10011月中旬之申請無收入濟助之個案案卷)

五、憲法第15條的人民生存權的保障係屬國家隊人民的生存照護義務,至少應做到:.禁止不足、2.禁止過度侵害的最低標準,更不能曲解為社會或家庭成員間的生存照護義務,必須辨析之!
憲治國之社會國/福利國早已發展出對弱勢人民『負稅賦』、『零稅賦』之國家對弱勢族群/人民之生存照護義務  弱勢人民不但不需負擔稅賦義務  甚至可以獲致津貼給付及濟助。
同理, 拙愚夏興國為了能夠平正冤獄,維持生存生活生命存續之最低標準及基本生活的支應,期能有所個案救濟,俾符國家對弱勢人民的生存照護義務之憲治法治本旨!
復且對於事實上無資力無收入/無資產….不情陷狀之弱勢族群(如:拙愚即是)則應有妥適及時的照護與救濟 亦屬國家~~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所應對於弱勢族群的生存照護義務之踐行!
查:社會救助法及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生存權之旨在於國家(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負有對於人民\尤其弱勢人民應為生存照護義務,更不可將前述之國家對弱勢人民生存照護義務任意移轉成為系爭個案當事人家庭成員的義務~~須知:憲法對於人民的義務只有  1、依法律納稅、 2、服兵役、3、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與義務~~系爭個案仍舊以家庭成員的生存照護義務等情;本人無資力負債負資產的不情陷狀,事實上連舉債度日的經濟信用亦罰匱,是此,依據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生存權、居住遷徙自由之本旨、社會救助法關於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應對弱勢人民生存照護義務之救濟義務,誠請鈞所准為本件所請救濟事項
綜上,請准予本件所請訴願\訴訟救助之聲明與聲請救濟事項,以以解倒懸危扼之不情陷狀,達致國家對弱勢人民的生存照護與個案救濟義務之踐行!


六、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訴訟救助之要件)
  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法院認定前項資力時,應斟酌當事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基本生活之需要。
【解釋字號】
釋字第229
【解釋日期】77/07/29
【解釋文】
  一、民事訴訟法規定之訴訟救助制度,乃在使用伸張或防衛權利必要而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人,仍得依法行使其訴訟權。又恐當事人濫用此項制度,進行無益之訴訟程序,徒增訟累,故於該法第一百零七條但書規定「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此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十六條並無牴觸。
查:(釋43、60、135、271、499、535)、(30上2838)之旨,個案裁判有重大明顯違背法令與事實錯誤者則為不具拘束力的無效裁判,應依法定程序辦理民事國賠起訴事件司法救濟之准行~~是請准為旨揭的救濟事項。

本人夏興國連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也無法繳納、101年的春節也是經由后里區公所急難救助金生活扶助經費提供五千元才能夠度過之~~舉輕明重,涉及千元、萬元以上的訴訟裁判費也是當然無能力也無資力支出之;再者,原裁定並未審酌民事訴訟法第107條第2項所揭櫫之法院認定前項資力時,應斟酌當事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基本生活之需要。』;亦即,原裁定的認事用法涉有違背法令與事實錯誤之情事。

七、本人無資力負債負資產的不情陷狀,事實上連舉債度日的經濟信用亦罰匱,依據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訴訟救濟權之本旨、民訴法及法扶法關於法官協助法律扶助之救濟義務,誠請鈞院准為本件所請救濟事項 俾符憲法保障人民訴願/訴訟救濟權、承審法官應依法審判裁判 不得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權利法益之憲治法治義務。  綜上,請准予本件所請訴願\訴訟救助之聲明與聲請救濟事項,以以解倒懸危扼之不情陷狀,達致國家對弱勢人民的生存照護與個案救濟義務之踐行!


六、綜上所述,誠請
鈞院鑒核,請准予原民事國賠起訴事件以及本件抗告救濟事件所請各項救濟事項,以解倒懸危扼之不情陷狀,達致國家對弱勢人民的生存照護與個案救濟義務之踐行!  期能就就被訴人涉犯本件個案訴究的各項犯罪….  等違憲違法犯行,請予依據法定程序辦理民事司法救濟,爰以依據憲法與法律實體審判裁判為手段,實現個案正義與保障人民\被害人夏興國訴訟救濟權之提起權\實施權\受公平審判權之憲治法治本旨:
1 . 為請依據憲法第15167780…等條、民訴法第10712項、法律扶助法第四條第2項、律師法第20~~22條之法扶義務人踐行協助拙愚夏興國法律扶助准為訴訟救助之接近使用(ACCESS)訴訟救濟權的憲治法治義務,藉以保障與救濟基本人權,實現個案正義之本旨!俾符憲法及相關法律應為國家救濟義務對於人民自由權、財產權、訴訟救濟權受到違法侵害的事後救濟之旨!
2. 本件的民事國賠起訴事件應准為實體審理裁判及所請訴訟聲明\聲請救濟事項以資救濟與實現個案正義之體用與踐行!

七、國家救濟義務之行政檢察監察司法憲法救濟之不救不濟不作為違法不敢正當正義正確作為違憲違法犯行是抵觸憲法、815162324778081條、刑法124125….等條之違憲違法犯行
個案正義必須實現~~依據罪行罰定主義實現個案正義 讓被害人獲致救濟 讓加害人/被訴人獲致國法正義制裁~~憲治國之法治與人權亦在此間體用與實現!(按:若本案是本人所做,本人又對檢察總長以降人起訴,早就N件誣告罪犯行定讞在案;就是因為本人為冤獄受難人,本人的救濟個案在不救不濟的不憲不法不公不義下迄今仍是個案正義遲遲不到!)
江國慶冤死冤魂案件所引發的全國民怨激盪沸騰、馬英九總統親赴江國慶靈排前及江宅上香道歉、相信隱藏在冰山角落的相關個案會一個一個炸彈開花爆開出來~~本案(夏興國冤獄案)亦是跨世紀的超級冤獄,請依據法定程序辦理監察救濟/檢察救濟大正義行!
六、祈       JUST  TIME  DO  JUSTICE  !
                                               
綜上,請准予本件所請各項救濟事項,以以解倒懸危扼之不情陷狀,達致國家對弱勢人民的生存照護與個案救濟義務之踐行!

八、綜上所述,對造當事人即是犯罪行為人\犯法瀆職公務員核有違法侵害本人的訴願行政救濟權、訴訟救濟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的違憲違法犯行之情事及相關刑事犯罪,本人依據憲法第16條及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提起本件之民事國賠起訴司法訴訟救濟事件,應予訴究相關公務機關國家賠償責任及犯法瀆職公務員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個案救濟。  國家(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負有應為行政/檢察/監察/司法/憲法救濟之憲治法治義務,國家應為被害人救濟DO BEST&MOST!
本人依據法定成許踐行雙訴~~訴願與訴訟~~救濟權,是請
鈞院(台中地方法民事地二庭庭儒股黃炫中承審法官)鑑核,請予依據(釋535)釋示『遇有違法事實應依據法定程序辦理救濟』,民事訴訟法及法律扶助法第42項之相關規定,准為辦理踐行本件民事民事國賠事件訴訟之司法救濟聲明及聲請救濟事項:

九、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謹   誌

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子股王政傑承審法官(101潮簡救3號)   公鑑:

附件:引用狀文內論述者

                       1 0 1            0 5            14    

拙愚即是抗告人、犯罪直接被害人、冤獄受難人\受到無限期最高及恐怖凌虐的被害人:夏興國(華夏御乾\善御\天一\衡陽理\東方白\歸璞)夏興國              敬筆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星期六2:57:10 AM寫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