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

為就:1 . 豐原地政事務所黃冰如主任、國賠會、人審會之應為100年02月上中旬四合一行政救濟案、 2 . 豐原地政事務所\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應准本人閱覽案卷及影印之、 3 .復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00年04\25之中市地政字第100012621號函事:

二○一一年五月一日星期日00:00:49 AM起寫  擬於1000 5 0 2( 一 )遞寄
l   FILE NAME: 豐原地政事務所違法失職犯法瀆職公務員之應為四合一行政救濟案

   台中市胡志強市長
副本:台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黃冰如主任、國賠會、人審會
監察院內政委員會

案由:為就:1 . 豐原地政事務所黃冰如主任、國賠會、人審會之應為10002月上中旬四合一行政救濟案、 2 . 豐原地政事務所\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應准本人閱覽案卷及影印之、 3 .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000425之中市地政字第100012621號函事:

聲請人:夏興國 580704日母難日 L120994012 (042558664625581147
       
台中縣后里鄉甲后路138816號 后里鄉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0975054474


訴 願 行  政 救 濟 事 項 :
    
1、引用10002月上中旬、04月下旬之四合一行政救濟狀者
2 . 豐原地政事務所\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應准本人閱覽案卷及影印之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

一、引用拙愚夏興國:
    1.中山門大審判\憲法24條\四合一行政救濟的相關檔案(燒錄成光碟片之)

二、憲法第十六條係第二章~~<人民的權利與義務>專章~~如是規定:『人民的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應予保障。』(按:本件暫不論述請願權)
其要旨至少有夏列:
訴願權係指行政救濟權
訴訟權則是指憲法第777897….等條之檢察\監察\司法\憲法救濟權
訴願法第8284條、100條即可導出訴願行政救濟權包括公務監督\訴願\國家賠償請求\懲戒違法公務員行政救濟之踐行
未涉及刑事犯罪者,違法公務員負有公務//民事損害賠償之相關憲法與法律責任,所屬公務機關亦有國家賠償的連帶附帶責任;涉及刑事犯罪者,違法公務員負有公務/刑事/民事損害賠償之相關憲法與法律責任,所屬公務機關則有國家賠償的連帶附帶責任
5、其他(引用拙愚之[憲法24條)[國家救濟義務]……等等個案書狀]
君可見:憲法第24條是第二章的最後一條,係就公務員~~服公職的人民~~所做的憲法保留層次的規範規定,諭示  吾中華民國每一位公務員必須恪進依據法律\法定程序行使公務權能,至少不得違反或抵觸上開的規範規定;一旦有憲法第24條所稱的違憲侵權行為~~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是個案情節而有相關的違法責任(註1),而追究系爭違法公務員的相關違法則任亦必須依照正當法律程序(拙議稱之罪行罰定主義),亦屬當然,此議國家救濟義務之行政\檢察\監察\司法\憲法救濟所應為即時性效能性救濟的憲治法治義務。
    1:所謂『責任』應只違反法律『義務』而需承當法律上不力後果之謂。  關於『責任』與『義務』的關連,參見王海南等著之<法學入門>193頁以下

三、關於公務監督人應為公務監督卻不監不督之行止,應認有憲法24條、公務員服務法23條、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之適用及救濟:
依據公務機關組織法相關法令規定,公務機關首長為公務監督權人,應依職權依聲請踐行公務監督的憲治法治義務細公務機關首長的首長保留應為公務監督的憲治法治義務。
君可見:參引關於法院組織法的相關判例與規定!
(20院581):如首席檢察官怠於指揮監督或有不當指揮監督情事者,亦難謂毫無責任。  (18聲239):利害關係人可向監度長官請予督飭依法辦理。  (19聲172)法官/檢察官辦案延滯有所聲請者,應向該管監督司法行政之上級官署為之。 ~~~~此亦有(釋530、539)釋示在案。 同理,貴座身為公務機關的公務監督權人應依職權依聲請踐行公務監督卻不監不督者則有說明二所列述的違憲違法犯行及責任,應依罪行罰定主義辦理救濟,俾符憲法第16、24條保障人民訴願/訴訟救濟權之旨及國家救濟義務之憲治法治義務之旨。
惟查:豐原地政事務所黃冰如主任應為公務監督權卻不堅不督,包庇屬員的違憲違法犯行,當然構成前述說明所述之違憲違法犯行,當然應依罪行罰定主義及訴願行政救濟事項之個案救濟大正義行。
綜上所述,應有救濟事項之准為救濟事

四、關於豐原地政事務所\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應准本人閱覽案卷及影印之:
豐原地政事務所之1000304支函文所稱『調卷及土地重測案卷』云云,並未給予本人閱覽案卷及影印的機會,不符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等相關規定,本人1000429下午業已在豐原地政事務所黃冰如主任辦公室,當面向黃冰如主任聲請『應准本人閱覽案卷及影印之』,獲致黃冰如主任的允准(按:測量課長亦在場)並曉諭『請另以書面申請之』,是此,本件以書面聲請而有此救濟事項,請豐原地政事務所\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調卷後,應准本人閱覽案卷及影印之。

五、復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000425之中市地政字第100012621號函事:
明明豐原地政事務所就本人10002月上中旬之四合一行政救濟按均不救不濟等情(引用1000427日以郵寄豐原地政事務所之四合一行政救濟狀之旨摘控訴),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000425之中市地政字第100012621號函說明二卻以抵觸憲法第24條、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之包庇違法公務員之函覆稱:『經查本案承辦人員依規定辦理重測作業程序,上未發現有違法情事,惟本局將持續宣導公務員執行公務之公正性。』云云。
惟查:本人在訴願行政救濟程序中若未獲致救濟,當然會踐行憲法第7778條之民事\刑事\行政\懲戒\憲法訴訟之救濟。  復且本人的行政救濟按遭到吞吃,不敢依據訴願法第58條程序辦理訴願行政救濟及國家賠償法之協議國家賠償程序,明顯蹈犯刑法第304條之妨害行使權利之強制罪犯行,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曾國鈞局長卻以前開函覆來包庇云云,請在收受本狀後予以更正與救濟之!~~不做公親,會做事主。


六、就算是國家救濟義務仍是不救不濟,拙愚也是堅持朝向通往正義之路一定相當漫長遙遠~
~不管多麼遙遠漫長還是要一步一步走『夏』去!
國家救濟義務本來就應該有效有能~~期待國家救濟義務是通往公義正義人權的大道前進!~~國家為人民存在及存續、憲法為體憲治法治為用本來就是保障與救濟基本人權為目的的手段方式,手段隸屬於目的(80台上2007號判例),憲法16條保障本人雙訴救濟權,國家就應該踐行旨揭之行政監察檢察司法憲法效能性即時性的應為救濟憲治法治義務大正義行~~正義已經遲到了,難道還要遲遲不到嗎?

七、綜上所述,  是請
貴座鑑核,准為本件所請救濟事項~~個案正義必須實現~~依據罪行罰定主義實現個案正義,讓被害人獲致救濟,讓加害人/被訴人獲致國法正義制裁~~憲治國之法治與人權亦在此間體用與實現!

八、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謹 誌

台中市胡志強市長
副本:台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黃冰如主任、國賠會、人審會
監察院內政委員會                                                 公鑑

                 1 0 0        0 5       0 2  

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五月一日星期日12:26:30 AM  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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