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星期四1:09:38 AM起寫 擬於寫好後06\16電傳電子郵件至三姊妹
致 夏桂英\夏春湘\夏麗娟三姊妹
案由:為就:1 . 07月03日(日)晚間之家庭聚餐以擬議與洽請三姊妹惠賜意見、 2 . 05\26交通事件之副知三姊妹事:
說明:
一、茲因拙愚夏興國07月04日母難日,拙愚擬在07\03(日)午餐或晚餐在豐原或后里的餐廳\牛排館舉辦家庭餐會,餐費由本人負擔(按:06\13業已與二姐電子郵件提及上情),經過14、15日之與母親洽談等情,母親擬以: 1 . 地點:月眉糖廠觀光餐廳、
2 . 時間:07\03(日)晚餐為之。
上開擬議,三姊妹及家庭成員是否准行?是否有其他建議?請以電子郵件回覆本人之;本人在確認無訛後才會向月眉糖廠觀光餐廳定餐之。
附帶提及:本次之拙愚母難日家庭餐費,本人不會收任何禮物;茲因係母難日,應該是由生日支人(拙愚)親自送禮物致呈雙親大人之,惟因本人目前無資力等情,大概要積欠上開母難日禮物直到冤獄賠償日核付後再予補送之! 本次餐費係由本人接受職訓課程的生活津貼負擔之,大約花費4、千元之譜~~定桌3千元、飲料等以1、2千元計。
附帶提及:本次之拙愚母難日家庭餐費,本人不會收任何禮物;茲因係母難日,應該是由生日支人(拙愚)親自送禮物致呈雙親大人之,惟因本人目前無資力等情,大概要積欠上開母難日禮物直到冤獄賠償日核付後再予補送之! 本次餐費係由本人接受職訓課程的生活津貼負擔之,大約花費4、千元之譜~~定桌3千元、飲料等以1、2千元計。
請三姊妹及家庭成員務必賞光闔府蒞臨之!
二、附加檔案之05\26交通事故參照,真的很倒楣~~遇到了,只能程序走下去!
走一步算一步!
三、100年06月14日早上約10:40有收到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七股書記官的來電通知預定06\23早上,法官會就「彭榮義案」的個案詢問本人之,書面通知大概06\17(五)本人開信箱領信時才會收到,特此向三姊妹通知。
四、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0 6
月 1
6 日
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星期四1:23:25
AM 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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