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給馬場姨丈的拙函新資料夾\夏興國冤獄劫難期間積欠馬場姨丈廖剛瓊君閣的債務證明書:.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六1:30:36 AM起寫 擬於寫好後於11\07(一)遞寄
正本:馬場姨丈廖剛瓊君閣、表妹廖素秋:
副本(見證人):雙親大人(后里國民黨夏公宗璠、母親大人夏葉秀卉女士)、大姊夏桂英、二姐夏春湘、
副本(見證人):雙親大人(后里國民黨夏公宗璠、母親大人夏葉秀卉女士)、大姊夏桂英、二姐夏春湘、
案由:為對:1 .擬於11\04(五)收悉馬場姨丈所寄來的新台幣拾萬元借款(用於拙愚夏興國開辦小本生意之用),書面證明事:
說明:
一、原擬於11\02(三)郵寄掛號信向馬場姨丈洽借新台幣拾萬元,業於11\04(五)開信箱時收到,並將該拾萬元款項及時存入郵局存摺帳戶內用於日後開辦小本生意時支付相關款項者。 請察鑑!
二、 借 款 證 明 書 :
茲因拙愚夏興國擬以小本生意為之,敬向馬場姨丈大人廖剛瓊君閣借支新台幣拾萬元整\NT$100000整,倘若承蒙賜借,請以郵寄方式為之,特立此借款證明書為據之!
三、特此書面證明之,祈予察鑑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 君霖天下天霖君 !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1 1 月 0 7 日
拙愚即是冤獄受難人\被害人 夏興國 敬 筆
拙愚即是冤獄受難人\被害人 夏興國 敬 筆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六1:34:49 AM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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