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資依據陳念慈大姊頭頭加頭目01\03下午來電指示需要提供后里就業服務台求職登記證明原本乙事,爰以提出原本;併請就本件申請急難救助的救助款項請依據台中市急難救助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救濟,請准為急難救助個案救濟事:


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基本人權卷\10012月下旬申請急難救助(年關難過...等情事之申請).doc
二○一二年一月三日星期二11:04:27 PM起寫、擬於0104(三)遞致

  台中市政府后里區公所(社會課)陳念慈大姊頭頭加頭目你好啊:

案由:資依據陳念慈大姊頭頭加頭目0103下午來電指示需要提供后里就業服務台求職登記證明原本乙事,爰以提出原本;併請就本件申請急難救助的救助款項請依據台中市急難救助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救濟,請准為急難救助個案救濟事:


說明:
一、依據陳念慈大姊頭頭加頭目0103下午來電指示需要提供后里就業服務台求職登記證明原本乙事,爰以提出原本(影印本請交還本人)。

二、引用10012月下旬的申請急難救助個案書狀及相關卷證。

三、依據「臺中市急難救助辦法」第 34 條之規定,急難救助的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復依據健保局中區業務組1001216日之健保中字第1004074109號函之旨:「台端及依附加保之眷屬是『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的協助對象」,說明一則以:「,符合近貧戶條件的家庭、特殊境遇之受扶助家庭,…….,雖然有欠繳健保費情形,仍可持健保IC卡以健保身份安心就醫。」,
是此,依據健保局所認定的事實(近貧戶\特殊境遇家庭受扶助戶),核予台中市政府急難救助辦法第三條第35款相符、另因前述之因為冤獄劫難夏興國名下房地產遭法院強制拍賣等情,亦符合台中市政府急難救助辦法第三條第4款相符、尋覓工作無著,請准為本件急難救助個案救濟,併請就本件申請急難救助的救助款項請依據台中市急難救助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救濟,請准為急難救助個案救濟事,度過難過的年關。
四、需要何種協助,並具體說明本補助款項之運用情形
請依據台中市政府急難救助辦法第四條規定,酌寬給予濟助。
4 條:前條第一項之急難救助每案最高新臺幣一萬元,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每
案最高新台幣二萬元。但特殊困境個案最高新臺幣三萬元。
五、綜上,請准予本件所請各項救濟事項,以以解倒懸危扼之不情陷狀,達致國家對弱勢人民的生存照護與個案救濟義務之踐行!

六、                   JUST  TIME  DO  JUSTICE  !
                             

 

台中市政府后里區公所社會課(社會課)陳念慈大姊頭頭加頭目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內政部社會司、監察院人權不保不障不救不濟委員會  公鑑:
                1 0 1        0 1      0 4     

拙愚即是冤獄劫難後之被害人~~我活著控訴!    夏興國                               
二○一二年一月三日星期二11:15:06 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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